文物拍卖标的审核
基本编码:00016812400001
实施编码:11370000004504775X2000168124000
本事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(省文物局)提供服务
基本信息
事项类型 | 行政许可 | 权力来源 | 法定本级行使 | |
办件类型 | 承诺件 | 到办事现场次数 | 0 | |
实施主体 |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| 实施主体性质 | 法定机关 | |
承诺办结时限 | 4 工作日 | 法定办结时限 | 20 工作日 | |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| 是 | 联办机构 | - | |
是否一次办好 | 否 | 事项版本 | 12 | |
服务对象类型 | 企业法人 |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| 否 | |
通办业务范围 | - | 办理形式 |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 | |
行使层级 | 省级 | |||
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| 是 | 申请材料联系人 | 张迎昌 | |
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| 0531-82083207 |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|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事务区A12窗口 | |
网上办理深度 | 互联网咨询,互联网收件,互联网预审,互联网受理,互联网办理,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| |||
事项状态 | 已发布 |
办理信息
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| 是 |
办理方式 | - |
办理时间 | 工作日:上午9:00-12:00;下午13:00-17:00 |
办理地点 |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事务区A12窗口 -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事务区A12窗口 |
审批结果名称 | 批复 |
审批结果类型 | 批文 |
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| - |
设定依据
依据名称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 |
依据类别 | - |
制定机关 | - |
发文字号 |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>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>等六部法律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 |
依据内容 | 第八条 …… 委托拍卖的文物,在拍卖前,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、许可。 |
原文下载地址 | 点击查看 |
依据名称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 |
依据类别 | - |
制定机关 | - |
发文字号 |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,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>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》第五次修正 |
依据内容 | 第五十六条 第二款 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,在拍卖前应当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,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。 |
原文下载地址 | 点击查看 |
办理流程
环节名称 | 办理内容 | 办理期限 | 审查标准 | 办理结果 |
申请 |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办理材料 | 申请人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。 | - | |
受理 | 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并预审,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首席代表审核并做出许可决定 | 4 | 申请人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。 | - |
办结 | 打印文稿、许可证,出件归档 | 申请人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。 | - |
法律救济
行政复议
部门:365体育投注,365备用网址
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
电话:0531-51781827
行政诉讼
部门: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
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
电话:0531-81691000
受理条件
1.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。 2.具有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拍卖许可证。 3.具有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文物拍卖许可证。
材料目录
材料名称 | 材料类型 | 材料介质(形式) | 纸质材料份数 | 纸质材料规格 | 对应电子证照 | 材料提交方式 | 来源渠道 | 来源渠道说明 | 材料必要性 | 空白表格 | 示例样表 | 填报须知 | 受理标准 | 备注 |
拍卖会举办申请 | 原件 | 纸质版和电子版 | 1 | 无 | - | 窗口提交 | 申请人自备 | - | 必要 | 拍卖会举办申请(空白表格).docx | 拍卖会举办申请(示例样表).pdf | 无 | 无 | - |
本企业文物拍卖专业人员标的征集鉴定意见 | 原件 | 纸质版和电子版 | 1 | 无 | - | 窗口提交 | 申请人自备 | - | 必要 | 本企业文物拍卖专业人员标的征集鉴定意见(空白表格).doc | 本企业文物拍卖专业人员标的征集鉴定意见(示例样表).pdf | 无 | 无 | - |
文物拍卖标的审核信息表 | 原件和复印件 | 纸质版和电子版 | 1 | 无 | - | 窗口提交 | 申请人自备 | - | 必要 | 文物拍卖标的审核信息表(空白表格).docx | 文物拍卖标的审核信息表(示例样表).pdf | 无 | 无 | - |
常见问题
问 : 申请办理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时,企业聘用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应具备什么资格和条件?
回答: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应具有文物博物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,已退休且不超过70周岁。